官员财产公示主体形成多样 或从高危岗位入手

发布日期:[11-03-10 16:39:57] 点击次数:[] 作者:今传媒

本报讯(记者孙乾)针对部分代表、委员关注的官员财产公示法规起草进度,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马馼昨天首次做出回应,称正在积极通过各方面的工作,促进起草文件的形成。对于财产公示的主体,目前形成了多种方案,但尚无结论。 

    >>财产公示 

    专门部门起草文件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律师韩德云此前向本报记者透露,他连续6年提出的“对公务员财产申报问题立法”的议案,得到了中纪委的肯定回复:“结合实际对制度设计进行了研究论证,并已经着手起草建议稿”。 

    昨天,列席北京代表团全团会议的马馼在会后对此做出肯定回应。针对官员财产公示法规起草的进度,马馼表示,目前监察部有专门的部门在起草建议稿。关于该建议稿的主要内容,马馼表示,因仍在积累过程中,暂时不能对外公布。“有关部门正在积极通过各方面的工作,促进起草文件的形成。” 

    对于财产公示的主体,马馼称目前形成了多种方案,可能从准备提拔重用的干部做起,也有可能从分管房地产、建筑等高危岗位官员入手。“目前还没有定论。” 

    >>公车使用 

    干部换届车随人走 

    马馼表示,今年将对公车的使用进行清理,在此基础上对新的制度进行规范付诸实施。“今年是换届年,地方党委进行换届,政府、人大陆续换届,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是主张不管职务有什么调整,用的公车车随人走。” 

    马馼同时强调,干部不要因为职务调整而急于换新车,并将“车随人走”作为一条纪律来实施。 

    针对原则上本不应该配车的厅局级干部实际配车情况普遍的现象,马馼回应称,“厅局级干部不应该有专车,但是在地方也不一定绝对,比如北京的一个厅长是不是就没有一个相对固定的工作用车,我想不能这么简单地理解。” 去皱效果好的眼霜补水最安全的减肥药面膜润肤霜排行榜精油治疗脚气最好的药化妆水胸部下垂怎么办减肥头发保湿什么牌子好

    马馼解释说,从中央国家机关来说,给部级干部配工作用车,这是行使职责的需要。但是在地方干部层级就有所降低,地方要根据中央的规定,设立地方的管理条例。此外,公务用车除了这些情况以外,还有一些在履行过程中,其他层级的公务员共用的公务车,不能理解为给他们配备专车。 

    >>调查空置房 

    监察部不直接参与 

    对于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的空置房问题,有网友建议,监察部门应该直接参与空置房的调查,可能会从中牵扯出一部分贪腐案件。 

    针对这个建议,马馼表示,在关注社会管理的过程中,确实会出现一些问题,监察部门高度重视。但是由于监察部主要是监察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空置房问题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和住房建设管理部门,“我们会促进他们来关注这个问题,而不是监察部直接参加监督。”

    ■新闻链接

    律师持续关注官员财产公示

    从 2006年起,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律师韩德云每年一个议案,建议“对公务员财产申报问题立法”。6年间,相关机构对这个议案的答复年年有变化——从前两年的“制定财产申报法条件尚不成熟”,到“正在积极开展工作”,再到“适时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3月4日,韩德云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透露,中纪委在去年8月给他的回复中明确表示,“已经着手起草建议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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